项目名称 | 海南丽海阳光九龙温泉酒店和配套用房及动产设备等整体公开挂牌转让 | 项目编号 | QY202107HN0159-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8月2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9月27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价格 | 33970.66万元 | 保证金 | 5000万元 |
标的 概况 | 标的情况 | 标的资产整体转让,主要包括三部分:1、丽海阳光九龙温泉度假酒店14362.9m2住宿餐饮用地及地上建筑面积为45877.81m2地下1层-19层A01房。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建筑面积为1394.46m2的酒店配套用房(不含土地),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书。3、酒店动产(配套设备厨具家具等)。酒店土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住宿餐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2005年6月9日至2055年6月8日。详情见评估报告。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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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0月3日 |
评估机构 | 1、海南中联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2、海口海平资产评估事务所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转让方决策 文件 | 股东会、董事会相关决议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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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根据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澄迈老城旅游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海南老城丽海阳光九龙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签订的《丽海阳光九龙温泉度假酒店配套用房合作拍卖协议》和《丽海阳光九龙温泉度假酒店动产合作拍卖协议》的约定,酒店配套用房和酒店动产权利人海南老城丽海阳光九龙温泉酒店,同意本次资产处置由海南澄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委托海南产权交易所挂牌。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5000万元,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17:00。 3、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2201 0215 1920 0214 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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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 条件 |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接受联合体报名。 |
标的交割 | 1、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2、酒店动产的交接,自受让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权利人进行清点移交;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使用现状、实物与个别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标的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权利人)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权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买受人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快速干道20公里处东侧丽海阳光九龙温泉度假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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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7:00止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1年9月27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一、企业 1.《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盖章。 二、自然人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自然人)。 三、联合体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联合体协议; 3、联合体成员主体身份资格证明(复印件); 4、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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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权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
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及有关《委托协议》约定办理,资料备阅。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吴先生 0898-66558021 报名咨询:李女士 0898-66558023 0898-65237542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0898-665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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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27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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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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