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重要提示内容:本挂牌公告所处置的标的采用E交易2.0版本处置,请竞买客户根据下面的报名链接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流程: 登录会员后台(如未曾注册过E交易系统会员,请先注册)找到对应的项目进行报名。请通过注册填写的银行进行充值到短信提示银行账号信息或者充值页面提示的银行账号信息,充值成功后点击缴纳相应的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后,请登录会员系统进行报价。 客户报名请点击:E交易2.0版本会员登录系统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上丹花苑、瑞特广场6套房产分别转让 | 项目编号 | QY202104HN009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4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年5月11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标的 概况 | 标的情况 | 上丹花苑位于海口市兴丹路,1992年竣工,楼高8层,周边主要是住宅小区,生活及商业配套设施齐全,房屋简单装修。 瑞特广场位于国贸路,楼高23层,交通发达,办公商业环境较好,房屋现状为毛坯。房屋具体详情见评估报告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所在 楼层 | 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上丹花苑B区5号楼1单元101房 | 90.53 | 1 | 住宅 | 出让 | 815000 | 50 |
上丹花苑B区5号楼二单元101房 | 99.29 | 1 | 住宅 | 出让 | 894000 | 50 |
上丹花苑B区5号楼2单元102房 | 90.53 | 1 | 住宅 | 出让 | 815000 | 50 |
上丹花苑B区5号楼二单元701房 | 99.29 | 7 | 住宅 | 出让 | 854000 | 50 |
瑞特广场2303房 | 278.24 | 23 | 住宅 | 出让 | 2615000 | 60 |
瑞特广场2208房 | 202.29 | 22 | 住宅 | 出让 | 2023000 | 60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同挂牌价 |
评估基准日 | 2020年11月30日 |
评估机构 |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转让方决策 文件 | 关于加快处置非主业物业及低效无效资产的通知 |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 华润集团 |
特别告知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2、6套房产均有房产证,《房产证》证载所有权人为华润水泥昌江有限公司,成交后配合过户。 3、委托方与北京光彩虹天广告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又于2020年7月20日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目前6套房屋已出租。上丹花苑4套房产租赁期限至2024年7月30日止,瑞特广场2套房产租赁期限至2026年7月31日止。若非承租方竞得,受让方需履行转让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相关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或者受让方可与承租方协商解决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相关事宜。 4、目前瑞特广场2套房产为毛坯状态。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2021年5月11日17:00。 3、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201021519200214669 |
受让方资格 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料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标的交割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待全部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 2、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房屋交付后的租金由受让方收取。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成交后,买受人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5、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海口市上丹花苑、瑞特广场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17:00止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1年5月11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自然人)。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竞价安排 | 1、意向竞买方取得竞买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 自由竞价时间段: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止。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则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照成交价的2.5%缴纳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标的咨询:吴先生 66558021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65237542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665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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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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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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