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南澄迈瑞溪镇约11000m³鹅卵石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QY201910HN0169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10.19 |
挂牌截止 日期 |
2020.11.2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本次挂牌终止 |
|||||||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挂牌价格(元) |
|||
鹅卵石 |
|
11000 |
m³ |
78元/m³ |
||||
存放地 |
海南省澄迈县瑞溪镇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 |
|||||||
标的现状 |
本次转让的资产系南渡江河道疏浚后的过水过筛鹅卵石,大小不等,可生产成机制砂用于建筑、道路工程领域等。标的资产存放于澄迈县瑞溪镇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露天集中堆放。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75元/m³ |
||||||
评估基准日 |
2020.10.9 |
|||||||
评估机构 |
海南东来房地产评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 |
78元/m³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澄迈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MA5T3KC85C 注册地: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7号澄迈城投公司6楼 法定代表人:王锐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告知 |
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11000m³不符,则销售价款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20万;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中国境内登记注册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可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本项目转让按现状进行,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转让方提供的《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鹅卵石购销合同》文本。 3、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
标的交割 |
按《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鹅卵石购销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批资产及存货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澄迈县瑞溪镇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 11 月 2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20年11 月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请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20万元,截止时间 2020年11 月2 日17:00,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请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鹅卵石购销合同》的; (6)未按照《红茂岭临时河砂销售点鹅卵石购销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1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11月 3日上午9:00 至 11月3日上午9:3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秒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以11000m³鹅卵石总成交价作为基础计算,交易双方应缴纳的服务费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11000m³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鹅卵石销售合同书》 |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项目咨询:孙女士66558010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李女士 66558023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66558001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 11月2 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