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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东方洋大厦第12层1203房挂牌转让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口市东方洋大厦第12层1203房挂牌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海口市滨海大道东方洋大厦第121203房挂牌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006HN0068-2

挂牌起始日期

202010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011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终止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海口市滨海大道129-2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

144.88

套内建筑面积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使用期限

20561029

权利性质

出让/市场化商品房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房屋结构

框架结构

所在层数

12

房屋现状

房屋户型

32022封闭式阳台(和卧室打通)

房屋朝向

西北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简单装修

抵押情况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东方洋大厦建于1997年,大厦地上有18层,其中1-2层为商业服务,3层到18层部分为住宅,部分作为办公用房;地下1层,主要作为车库使用。房屋通风、水、电、燃气设施齐全,日常维护情况一般。

大厦位于秀英区商业繁华地段,周边学校、超市、商场及医院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社区成熟度较高,生活便利。附近有多路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较好。

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

其他情况

1、房屋已闲置,但房屋内遗留部分物品,受让方竞得房屋后自行清理。

2、室内没有厨房,需改造后才能达到居住条件。

3、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该房屋属于《海口市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限购区域。》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23.741万元

评估基准日

20191031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123.741万元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远望航运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关于启动上海远望航运有限公司清算关闭有关事项的通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告知

-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30万元;

3、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须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全额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海南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 该房屋属于《海口市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的限购区域,竞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标的交割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待全部转让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2、标的过户: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转让方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129-2东方洋大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01015日至20201111

报名手续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201111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不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报价竞得。

一、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网络竞价须知》,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或按手印。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交易所审核。成交后,买受人凭上述纸质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竞买人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保证金金额30万元,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下午17: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房产转让合同》的;

6)未按照《房产转让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等费用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01015日至20201112日上午9:30

延时竞价周期

120

服务费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标的咨询:黄小姐 66558034 李女士 65237542

报名咨询:孙女士 66558023

技术支持

徐先生 66558001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1111日下午17:00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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