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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汽控股大宗货物贸易咨询服务选聘咨询机构公告

作者:省中心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摘要: 海汽控股大宗货物贸易咨询服务选聘咨询机构公告

海汽控股大宗货物贸易咨询服务选聘咨询机构的公告

ZJ202009HN0161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咨询机构,对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控股”)开展大宗货物贸易项目进行咨询服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咨询机构竞争参选,公告如下:

一、 选聘基本信息

1、委托方: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汽控股大宗货物贸易咨询服务。

3、项目情况海汽控股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1700万元。经营范围:企业经营管理服务,项目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资产租赁。公司目前有意向开展大宗货物贸易业务,公开选聘一家咨询机构为公司提供项目策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及对拟定的合作方的选择等提供专业的咨询策划服务。

4、咨询费用报价规定:

服务总报价(价税合计)最高不超过120000元,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报价次低者为候补候选人。以上报价不包含咨询机构往来海南及省内差旅交通费、餐饮费及住宿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

二、选聘基本要求

1、咨询目的:海汽控股意向开展大宗货物贸易业务,选聘咨询机构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意向合作方的选择建议等专业咨询服务,并以此咨询结果推进该项目后续相关工作。

2、工作要求:于中选之日起算2个工作日内,中选方必须派出不少于1名项目负责人在内的3名工作人员进场开展相关工作,否则属自动弃权行为。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委托方反馈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

3、参选资格条件

1)参选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咨询机构,且具备钢材贸易等大宗货物贸易同类项目过往咨询经验。

2本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且必须为参选机构在职人员。

3)参选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3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5000元。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
    2)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则不需要)。

4)机构从事过钢材贸易等大宗货物贸易项目的咨询服务合同及出具的有关咨询报告(提供关键页面)

5)机构投入到本项目的团队成员(3人及以上2020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6)参选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公告期内)。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5000元,中选机构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021519200214669或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参选机构按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中选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3、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中选机构承担,交易服务费按照中选机构报价的2.5%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4、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方式进行确定中选机构,参选机构须在2020年10月13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2)参选机构经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报价结束后,最低价确定为中选机构,次低价确定为候补机构。
    3)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4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一次性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候选人,次低报价为候补候选人。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产交所通知报价相同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到产交所提交书面密封二次报价单,二次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首次报价,现场拆封宣读后,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候选人,次低报价为候补候选人。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候选人。

4、确定中选候选人及候补候选人后,委托方对中选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合格后,向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致函确定最终中选机构及候补机构。
    五、注意事项
     1、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2、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3、参选机构缴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银行账户缴纳,未以该账户缴纳或者他人代缴视为无效保证金。
    4、E交易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参选机构须将每项资金缴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
    5、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6、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参选申请

 

项目咨询电话:孙女士 66558010

报名咨询电话:李女士 6655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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