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乐自然资公告﹝2020﹞29号
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 | 地块 位置 | 使用 年限 | 土地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 率 | 绿地率(%)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建筑限高(米) | 挂牌出让 起始价(万元) |
Ln2018-28-1号 | 49632.08 | 乐东县千家镇 | 50年 | 工业用地 | ≥30% | ≥1.0 | ≤20 | 2000 | 24米 | 2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20日至2020年9月11日到乐东县抱由镇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二楼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获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21日至2020年9月14日上午11时00分止到乐东县抱由镇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二楼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1时00分(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9月1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Ln2018-28-1号:2020年 9月6日9 时至2020年9月16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双方的印花税由竞得者缴纳),其他税费按规定缴交。
3、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此宗地块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中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指标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产业主管部门乐东黎族自治县商务招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该地块用于海洋苗种繁育、生态养殖、水产品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及海产品展示交易项目的开发建设。竞得人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开发建设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5、该宗地总建筑面积达到《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规定“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要求,在开发建设时须按装配式建造方式进行开发建。
6、该宗地块土地权属清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全部补偿完毕,无法律经济纠纷、符合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的土地条件。
7、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8、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文件。
9、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www.landchina.com/ 、 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edong.hainan.gov.cn/。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二楼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898-85531814 65303602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