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昌自然资告字〔2019〕39号
经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乌烈镇WL-05-01-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地块 编号 | 土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限高(米) | 配建 停车位 (个) | |||||||
昌江县乌烈镇石昌公路北侧 | 乌烈镇WL-05-01-01 | 35626.79 | 商务金融用地 | 40年 | R≤1.5 | ≤35% | ≥25% | ≤30 | ≥ 268 | 3635 | 2181 |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1)竞得人须严格按照该地块的规划要求、产业类型及用地控制指标开发建设。
(2)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3)竞得人应按《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要求,须按投资强度不得低于每亩250万元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作具体要求。
(4)项目建设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三、竞买事项: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
(1)凡在海南经济特区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拖欠地价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申请人。
(2)失信被执行人。
3、地块产业准入条件:房地产业。
4、挂牌期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价,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申请人可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20年1月10日到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6、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月10 日16:00(北京时间)。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 1 月 10 日17:00(北京时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以款到账为准)。
7、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8、挂牌时间:2019年12月30日8:30(北京时间)至2020年1月14 日10:00 (北京时间)。
9、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0、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11、挂牌活动结束,竞得人应当场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并自成交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与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同时需与昌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12、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13、本次出让地块为政府储备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清表均已完成,目前地上无附着物、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周边已通水、通电、通路及完成土地平整,已具备动工开发必须的条件。
1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昌江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 麦照军、林先生
联系电话:0898-26630913、66724809、65303602
地址: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查询网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