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19〕63号
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位置 |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东出让2019-12号 |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路南侧 | 11107.08 |
其他商服用地 | 40年 | ≤1.6 | ≤35% | ≥35% |
≤45米 | 2705 | 2705 |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东方市东出让2019-12号宗地符合净地条件确认书》(东府函[2019]190号),上述宗地符合东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东方市今年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目前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条件的净地。
二、竞买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挂牌竞买保证金入账时间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8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权益和开发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19年11月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1日15时30分。
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时30分。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八)该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九)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佣金和公证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十)其它事项:挂牌的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陆先生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2051 13976111340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