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2019〕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 编号 | 位置 | 面积 (公顷) | 使用 年限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27100- 201637-B | 永发镇海屯高速公路16公里处西侧 | 7.6728 | 50年 | 工业 用地 | ≧1.0且≤1.5 | ≤45% | ≤40米(局部地区≤70米) | ≧20% | 2372 | 2372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2712- 201921 | 物流三号路与物流中横路交汇处东北侧 | 1.2311 | 50年 | 仓储 用地 | ≧1.0 | ≤60% | ≤24米 | ≤20% | 432 | 432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2712- 201922 | 物流三号路与物流中横路交汇处东北侧 | 0.6323 | 50年 | 仓储 用地 | ≧1.0 | ≤60% | ≤24米 | ≤20% | 223 | 223 |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二)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
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27100-201637-B号地块竞买人所属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该宗地用于新型生态环保建材产业项目建设使用,竞买人须具有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生产方面的经验。2712-201921、2712-201922号地块竞买人所属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三、竞买申请和登记
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18日下午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交易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和领取《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下午17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19年9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一)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9月10日上午8:30。
(二)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上午10:30。
(三)受理挂牌报价时间: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四)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五、其他事项
(一)上述三宗地块用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澄迈县人民政府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该三宗地的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
(二) 27100-201637-B号地块拟安排用于新型生态环保建材产业项目建设使用。2712-201921、2712-201922号地块拟安排用于金马物流中心工程机械产业仓储项目建设使用。上述三宗地块建筑间距满足国家、海南省的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和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是否建设装配式建筑没有硬性要求。上述三宗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项目建设前须按规定组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取措施防治地质灾害。
(三)27100-201637-B号地块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4500万元/公顷(3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180万元/公顷/年(12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7500万元/公顷/年(500万元/亩/年)。该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将以上用地控制指标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严格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
2712-201921、2712-201922号地块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1500万元/公顷(100万元/亩),税收不低于120万元/公顷/年(8万元/亩/年),产值不低于1200万元/公顷/年(80万元/亩/年)。该二宗地在挂牌成交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前,竞得人要与海南(澄迈)金马现代物流中心管委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将以上用地控制指标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严格按照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
(四)开发建设要求。
1.2712-201921、2712-201922号地块
(1)项目开发建设须符合金马物流中心产业规划以及准入条件。
(2)该宗地用于金马物流中心工程机械产业仓储项目建设使用,项目引进品牌须为世界500强或省内同行业前三。
(3)竞得人须按4亩一个招工指标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
2.2712-201921号地块项目需解决就业人数不少于90人;2712-201922号地块项目需解决就业人数不少于50人。
(五)竞买成交后应当即与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
(六)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七)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吴先生、徐先生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电话:0898-67629310、67629052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