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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平台   浏览次数:

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第22号

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决定将药谷工业园C0601-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挂牌出让的用地位于海口市药谷工业园C0601-a地块,土地面积为4419.32平方米(合6.63 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已农转,批次号2003-2-NZ001,出让年期为50年。根据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提供美安科技新城B0519-3 等地块规划情况的函》(海高新函〔2019〕44号),该地块规划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10%。              

二、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外,以及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

2、非海口市自然人、非海口市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在竞得土地后5日内在海口市注册成立法人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由项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新公司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并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地块起始价为215.0175万元人民币(32.431万元/亩)。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215.0175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9:00至2019年7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五、挂牌时间、资格确认及挂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7月4日9:00(北京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16:00(北京时间)。

2、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于2019年7月17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六、其它注意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还须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定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10%的,竞得人应当补足。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

2、2019年5月20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海口市药谷工业园C0601-a 地块地块具备供地条件的说明》。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宏观调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益的意见》(琼府[2018]3号)文件精神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我省污染地块在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琼环土字[2018]27号)要求,我市核查了药谷工业园C0601-a地块4419.32平方米用地的土地现状,并组织在海南土壤环境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了查询。该宗土地权属清晰、安置补偿已落实到位,地上无建筑物,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已具备供地条件,可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3、本次挂牌宗地用于开发建设污水处理站扩建项目。属医疗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该宗地须按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的不低于每亩300万元的投资强度、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50万元/亩、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50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达产年限为1年。该宗地项目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4、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3个月内动工,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6、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98)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19年6月17


Email:hizw@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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