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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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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东自然资告字[2019]2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东方市人民政府批准,东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和出让控制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系数

出让年限

投资强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挂牌起始价(万元)

东出让2019-01号

东方市八所镇疏港大道延长线一期西侧东方工业园区

296068

工业用地

0.5-1.6

40%

12%-25%

30%

50

300万元/亩

7532.4

12554

 

二、竞买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不得参与本次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竞买,必须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买保证金存入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以竞买保证金入账时间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成交价不得低于出让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201948日至2019426日到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土地利用岗(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出让文件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6: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19年4月26日17: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8: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5:00;挂牌现场会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5:00。

(五)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成交当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海南东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用地准入和对赌协议》。并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海南省产业项目用地准入和对赌协议》上约定的内容完成付款和后续开发建设。

(八)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规定。

(九)根据省级六类产业园区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及东方市发展规划,该宗地拟引进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控制标准投资强度为300万元/亩,年度产值为30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为30万元/亩。

(十)该用地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产业政策要求。

(十一)竞得人必须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设备,不得转移使用国内外发达地区淘汰或更新下来的生产线(设备)。

(十二)项目建成投产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不得高于1吨标煤/万元

(十三)该宗地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列入我市今年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目前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的净地。

(十四)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缴纳),挂牌服务费和公证费按相关规定由竞得人支付。

(十五)其它事项:挂牌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十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东方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十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陆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0898-25582051 0898-65308910

地址:东方市二环南路西侧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东方自然资源和规划

                        2019年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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