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保资规公告字〔2022〕1号
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 | 土地 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元/㎡) | |
1 | BT-2019-38号 | 什玲镇八村经济场北侧 | 1032(约合1.55亩) | 水工建筑用地 | 容积率≤ 1.3 、建筑高度≤14.7m、建筑密度≤100%、绿地率≥0% | 50 | 34 | 339 | |
2 | BT-2019-39号 | 704(约合1.06亩) | 容积率≤ 1.8 、建筑高度≤12m、建筑密度≤60%、绿地率≥0% | 23 | |||||
3 | BT-2019-42号 | 346(约合0.52亩) | 容积率≤ 1.0 、建筑高度≤7.8m、建筑密度≤100%、绿地率≥0% | 11 | |||||
4 | BT-2019-43号 | 220(约合0.33亩) | 容积率≤ 2.0 、建筑高度≤12.3m、建筑密度≤100%、绿地率≥0% | 7 |
上述4宗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款项均已支付到位。目前地块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具备通水、通电、通路条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宗地具备净地出让条件
二、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无不良经营纪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具有以下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
1.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2.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和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4.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为加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要加强对该涉案宗地供应时竞买人的资格审查,严格限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参与该宗地的竞买。
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一)该地块专项用于水工建筑用地,竞买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建成,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竞买人以新公司或控股公司开发该地块的,新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拟成立的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开发建设期限:建设项目须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执行。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手册。申请人可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2月22日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或海南现代美居生活物流园(二期)A区11层B1101/1102号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购取挂牌出让手册和提交书面申请。
六、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17时00分(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2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2022年2月14 日8时30分至2022年2月24日10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2022年2 月24日10时00分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召开挂牌现场会)。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二)BT-2019-38号地块现有地上建筑物1406.41㎡,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需在缴付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另支付建(构)筑物、附着物价款162.48万元(详见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BT-2019-42号地块现有地上建筑物353.36㎡,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需在缴付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另支付建(构)筑物、附着物价款28.63万元(详见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BT-2019-43号地块现有地上建筑物428.4㎡,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一并挂牌出让,竞得人需在缴付土地出让金的同时另支付建(构)筑物、附着物价款34.71万元(详见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
(三)相关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可自行至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室查阅,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应依法办理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的相关产权等手续。
(四)本次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挂牌佣金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支付。
(五)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兴中路园林巷、海南现代美居生活物流园(二期)A区11层B1101/1102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杨先生 安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6228 65303602 66825575
查询网址:www.landchina.com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