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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澄国土资告字〔2016〕48号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省中心   浏览次数: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国土资告字〔2016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

编号

位置

面积

(公顷)

使用

年限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限高

建筑

系数

绿地率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27010-

201670

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西延线11公里处东侧地段

8.6498

50

仓储

用地

0.8且≤1.6

≤50%

24

≥50%

≤20%

5616

5616

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澄迈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所(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东侧)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购买《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14日下午17时整(北京时间)

五、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12月14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下午15 时整(北京时间)

拍卖会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六、其他事项

(一)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二)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三)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缴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http://www.ggzy.hi.gov.cn、/

电话:0898-67629052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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