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乐自然资公告﹝2021﹞19号
经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 地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 | 地块 位置 | 使用 年限 | 土地用途 | 建筑 密度 | 容积 率 | 绿地率(%) | 限高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出让 起始价(万元) |
首村 A1号 | 4966.73 | 志仲镇首村 | 40年 | 零售商业用地 | ≤40% | ≤0.72 | ≥30% | 12米 | 580 | 580 |
首村 A2号 | 16680 | 志仲镇首村 | 40年 | 零售商业用地 | ≤50% | ≤1.2 | ≥30% | 12米(局部建筑高度可根据实际需求增至15米,规模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 20%) | 1580 | 1580 |
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有意竞买者可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23日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或乐东县抱由镇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二楼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咨询和领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8月23日下午17时00分止到乐东县抱由镇江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二楼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大厅3号窗口(土地产权交易)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3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8月2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举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首村A1号:2021年8月13日9 时至2021年8月25日10时;
首村A2号:2021年8月13日9 时至2021年8月25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约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双方的印花税由竞得者缴纳),其他税费按规定缴交。
3、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有关规定,此两宗地块属于房地产业中的零售商业用地,因此地块按照投资强度指标为250万元/亩,年度产值及年度税收不设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产业主管部门乐东黎族自治县商务招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该宗地块土地权属清晰,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已全部补偿完毕,无法律经济纠纷、符合净地出让条件,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的土地条件。
5、该宗地总建筑面积未达到《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规定“总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要求,在开发建设时对装配式建造方式不做要求。
6、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申请。
7、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文件。
8、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www.landchina.com/ 、http://www.ggzy.hi.gov.cn、
http://lr.hainan.gov.cn、 http://ledong.hainan.gov.cn/。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江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楼二楼土地储备整理中心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898-85531814 65303602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