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作价出资(入股)公告
(临自然资告字〔2021〕05号)
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以下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作价出资(入股)入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入市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 入市主体 | 地块编号 | 土地面积 | 用地规划性质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起始价 | 保证金 |
1 | 临高县南宝镇松梅村委会 | 南宝镇NBJ2020-A-04号地块 | 4242㎡ | 旅馆用地 | 40年 | R≤1.2 | ≤35% | ≥25% | ≤20m | 223万元 | 134万元 |
2 | 南宝镇NBJ2020-A-07号地块 | 9711㎡ | 旅馆用地 | 40年 | R≤1.2 | ≤35% | ≥25% | ≤20m | 509万元 | 306万元 | |
3 | 南宝镇NBJ2020-A-10号地块 | 4669㎡ | 旅馆用地 | 40年 | R≤1.2 | ≤35% | ≥25% | ≤20m | 246万元 | 150万元 |
二、竞买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本次挂牌作价出资(入股)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申请。申请人参加本次挂牌活动,须经入市主体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禁止参加本次挂牌作价出资(入股)活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失信被执行人;
2.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两年以上的;
3.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三、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作价出资(入股)文件。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查询和购买《临高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作价出资(入股)手册》,并按手册的具体要求申请参加竞买。
四、申请人可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8月17日16: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时间与地点(北京时间)
1.领取竞买手册及提交竞买申请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00——2021年08月17日15:00(逾期将不受理竞买申请);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15:00(以到账为准);
3.挂牌时间:2021年08月09日09:00——2021年08月19日16:00;
4.挂牌现场会时间:2021年08月19日16:00;
5.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六、开发建设要求
(一)本次拟入市宗地仅作为旅馆用地建设使用,不得分割销售,项目建设规划方案要符合《临高县南宝镇松梅村村庄规划(2019-2035)》要求,并报县规划主管部门审核。
(二)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2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以及不履行《作价出资(入股)合同》约定的,报经临高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责任。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参照国有闲置土地的处置规定,依法收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的,无偿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次拟入市宗地若实施装配式建筑,须按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作价出资(入股)活动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由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组织挂牌作价出资(入股)入市活动。
(二)本次拟入市宗地按现状条件入市,竞价人应现场踏勘,一经办理手续参与竞价,视为对作价出资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自愿承担参加竞价合作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三)本次拟入市三宗地块土地权属为南宝镇松梅村委会所有,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地块原有少量建筑物,地上建筑物产权清晰无纠纷,建筑物随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入市。
(四)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须当场与入市主体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在20个工作日内与入市主体签订《作价出资(入股)合同》,并在作价出资(入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作价出资(入股)等手续。
(五)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南宝镇NBJ2020-A-04号地块拟建设项目投资总规模为人民币770万元;南宝镇NBJ2020-A-07号地块拟建设项目投资总规模为人民币1700万元;南宝镇NBJ2020-A-10号地块拟建设项目投资总规模为人民币2500万元。入市主体与意向合作方根据该地块成交价,确定各自占有股权份额。增资扩股时,须按增资扩股时的土地市场价值重新确认入市主体占有股份。入市主体须保有10%最低持有股权比例。
(七)合资公司组织构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入市主体与竞得人根据成交价,确定各自占有合资公司的股权份额。未经入市主体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以增资扩股等方式稀释入市主体所持合资公司股权比例。
(八)合资公司工作人员及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所需的必要劳务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入市主体村集体成员。合资公司项目市场化运营中如对外招租、发包等,优先提供给入市主体集体成员。
(九)本次入市交易过程中应由入市主体、竞得人缴纳的税费,及交易代理服务费等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查询网址
联系地址: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976212356
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