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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儋自然资公告〔2021〕4号 )

作者: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来源: 省平台   浏览次数:

儋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儋自然资公告〔2021〕4号 

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的方式出让位于儋州市南丰镇油文行政村村庄规划A02-01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

年限

主要规划指标

挂牌起始价

保证金

(万元)

儋州市南丰镇油文行政村村庄规划A02-01地块

7690.5平方米

(折合11.54亩)

商服用地

40年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35%

 建筑高度≤12米

土地单价529元/平方米,楼面地价529元/平方米,总价406.8275万元

407

二、宗地开发建设要求:

1、项目开工时间为签订《儋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个月内。

2、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与入市主体签订《儋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

3、该宗地属商服用地,项目建设规划方案要符合当地建筑风貌,并报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市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三个月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以及不履行《儋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儋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参照国有闲置土地的处置规定,依法收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2年且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4、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出让,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一经办理手续参与竞买,视为对出让地块现状条件无异议,并愿承担参加竞买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5、本次出让宗地投资强度不低于380万/亩;每年土地税收贡献不低于10万元;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300万元。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儋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以上控制指标按照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并与儋州市投资促进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

6、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在儋州市注册公司进行项目开发,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如已在儋州市注册具有相应土地开发资质的公司,可不再注册公司。

7、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

8、该宗地若需要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三、竞买事项:

1、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儋州市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2、挂牌期间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竞价,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活动结束,竞得人应当场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续应按法律、法规规定与儋州市投资促进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与入市主体签订《儋州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申请人可于2021年2月28日至2021年3月25日到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受理厅3号窗口咨询和购取挂牌出让手册。

4、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6:00 时(北京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3月26日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

6、挂牌时间: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至2021年3月29日15:00 。

7、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8、本次竞买活动挂牌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

9、挂牌出让的地块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10、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儋州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 陈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0898-23883393   23881390

查询网址:

http://zw.hainan.gov.cn/ggzy/

http://lr.hainan.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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