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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琼中   来源: 琼中   浏览次数:
摘要: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 竞争性磋商公告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信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 竞争性磋商 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2、项目登记号: HNGP-FJC-2021-5753
3、项目编号: HNXK2021-040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一、 项目名称: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 项目标的

1.编制背景

       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并真正转化为引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具体实践;要坚持高位推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五级书记一起抓;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当地发展阶段相适应;坚持聚焦民生福祉,由易到难,从村庄清洁行动做起,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工作;坚持系统治理、久久为功,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坚持真金白银投入,强化要素保障,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农民主体和市场主体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动的大格局。在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衔接,确保不断档、不耽误。科学合理的规划,能使资金得到高效的利用,保障农村环卫工作按标准、规范建设。

2. 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镇区。

3.目标

1)道路清扫保洁实现标准化、常态化管理,质量标准不低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对乡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要求;

2)优化升级道路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机制,实现垃圾密闭化作业,保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生活垃圾清运率达到100%,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建立健全环卫应急保障机制,将重要节假日和省、县、镇重大活动环卫保障等纳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环境卫生工作范围,提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环卫应急保障水平和环卫品质形象。


4. 和平镇环境卫生作业服务需求方案

4.1 作业模式

4.1.1 清扫保洁频次

城市因其管理要求、空间制约等客观因素,要求对所有区域进行保洁,有的区域要求 24 小时保洁,保洁率达到 100%;参考《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对城市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的描述,规划将和平镇的道路等级划分为 3 级,公共区域等级划分为 4 级。规划实现每日清扫保洁一次,每日 6:00-9:00 为清扫时间段,9:00-18:00 为道路保洁时间段。

5-1《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道路保洁等级划分表


保洁等级

道路保洁等级划分条件 

 

(1) 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 70%的繁华闹市地段;

(2) 临街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少于 30%的城市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

(3) 主要旅游点、车站、港口的主干道及其所在地路段;

(4) 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

(5) 平均人流量为 100 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

(6) 主要政府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

二级

(1) 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

(2) 商业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 6070%的路段;

(3) 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路段;

(4) 平均人流量为 50100 人次/分钟的路段;

(5) 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

(1) 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

(2) 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

(3) 城郊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四级

城郊结合部的支路

居住区、小区内街巷路

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

社区、村(居)委会内街小巷

4.1.2 垃圾收运方式

根据和平镇各垃圾收集与垃圾转运站的距离,以及人口密集度的差异性,结合实际可操作性以及合理统筹布局的原则,规划将和平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采取方式。

居民将生活垃圾自行倾倒于户用垃圾桶中,保洁员每天挨家挨户将户用垃圾桶中的垃圾收集至电动三轮车中,再转运至垃圾桶中,垃圾桶上应有明显区分放置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标识。保洁员同时需要清扫公共区域(村文化室等)的垃圾,用电动三轮车运至垃圾桶。垃圾桶中的垃圾,由收运车运至镇垃圾转运站,经压缩集装后统一运输至县垃圾处理场。

4.1.3 垃圾收运频次

规划和平镇所有区域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1.4 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由政府购买适当数量的垃圾桶放置于农田交界处或其他超过保洁员清扫保洁范围的区域,并定期组织收运垃圾桶,工作中的设备设施购置。

4.2 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

4.2.1 人员配置标准

保洁员:三级道路保洁员配置标准为每人每班次清扫 5800m2,四级道路保洁员配置标准为每人每班次清扫6800m2。每人每班工作 8 小时,清扫 3 小时,保洁 5 小时,因现有三名保洁员由县政府发放工资,因为本次不考虑此三名保洁员费用。

跟车员:每辆 3 吨压缩车配备一名跟车员。

车辆驾驶员:每辆作业收运车配备一名驾驶员。

轮休人员:每名保洁员和驾驶员每月均休息 4

4.2.2 设备设施配置标准

劳保及服装:保洁员、巡查员及驾驶员工作所需,每人每年 2套工作服、2 套工作鞋、2 套草帽、1 套雨衣、1 套雨鞋、4 副口罩、4 副手套、4 个香皂。

劳动工具:保洁员工作时的工具,每人每月 2 把大扫把、3 把小扫把,每人每年 6 个垃圾斗、2 个铁铲。

3 吨压缩收运车:用于收运垃圾至转运站,本需求方案不考虑车辆购置费用。

拖拉机:用于收运垃圾至转运站,本需求方案不考虑车辆购置费用。

4.2.3 人员及设备设施配置

1)保洁员配置

根据和平镇道路面积,得出本需求方案需配置在岗保洁员 5 名,轮休人员 2 名,共需配置 7 名保洁员,详见表 4-2

4-2 保洁员明细表

序号

名称

道路面积(㎡)

单班次人均面积(㎡)

在岗保洁员(人)

轮休人员(人)

共需保洁员(人)

备注

1

三级道路

14238.80

6800

3

1

4

包括和平大道、新兴路、和平教育路

2

四级道路

8454.77

6800

2

1

3

包括镇政府和农贸市场

合计

22693.57

 

5

2

7

 

2)跟车员

共配置 1 3 吨压缩车,则需在岗跟车员 1 名,考虑 1名轮休人员,共需跟车员 2 人,详见表 4-3

4-3 跟车员明细表

名称

3吨压缩车(辆)

在岗跟车员(人)

轮休人员(人)

共需跟车员(人)

和平镇

1

1

1

2

合计

1

1

1

2

3)驾驶员

和平镇共配置 6 辆收运车,其中 1 3 吨压缩车,5 辆拖拉机,

本需求方案以作业车辆进行配置驾驶员,在岗驾驶员 6 名,轮休人员 1名,共需配置 7 名驾驶员,详见表 4-4

4-4 驾驶员明细表

名称

收运车数量(辆)

作业收运车数量(辆)

在岗驾驶员(人)

轮休人员(人)

需驾驶员(人)

和平镇

6

6

6

1

7

合计

6

6

6

1

7


5. 项目管理标准和要求

由企业建立和平镇环境卫生作业的绩效考评细则,定期、不定期地对和平镇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把检查考评结果作为企业运行费用发放的重要依据。

1、中标人要按照要求配备相应服务人员与设备。

2、中标人需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完善的管理机构。

3、中标人投入清扫保洁的机械设备及工具必须是符合国家节能环保标准。环卫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要满足正常作业需要。

4、中标人须编制《保洁服务管理方法》,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作业的措施;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实施需求方案编制环卫清扫保洁计划,并按此计划要求按时保质完成。

5、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养老、工伤、医疗、失业、计划生育、人身意外等相关社会保险。

6、中标人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和配置安全作业的劳保用品。且穿着统一标识的工作服, 中标人的作业车辆要求统一标识。

7、承包方式

采取全包干的方式,即环卫任务包干、经费包干、人员设备包干、作业安全包干的方式实行全承包。中标人按照采购人严格执行“五定二包”要求,做到定时间、定人员、定路段、定任务、定工具、包工作质量、包安全生产,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指导。

8、投标人特殊要求

(一)投标人中标后,在环卫工人自愿的前提下,需无条件接收想要继续参加工作的招标区域现有环卫工人,并承诺工资及福利待遇不低于现有标准。如中标企业违背承诺,按照违约处理。

(二)投标人中标后,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将本项目所要求的人员、设备设施配置齐全,在本市接受验收。

(三)本项目所需的设备设施验收合格备案后,必须保证用于本项目,否则,按照违约处理,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四)本项目拒绝一切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分包、转包。否则,按照违约处理,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和平镇环境卫生作业制度

一、道路清扫保洁制度

1、道路等级划分

规划将和平镇道路均划分为 3 级道路和 4 级道路。

2、清扫保洁频次

和平镇每日清扫保洁 1 次。

3、清扫保洁时间

清扫保洁时间:

每天 6:00-9:00 为清扫时间,共 3 小时;

每天 9:00-18:00 为保洁时间,共 5 小时,在此时间段内合理分配工作。

4、清扫保洁成效

农户房前屋后区域由农户自行清扫保洁,村庄内及村庄连接线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则由企业负责。经过清扫保洁后的村庄内及村庄连接线的道路,其路面废弃物需达到下表所示的控制指标,具体要求包括:

1)路面、人行道、沙井口、绿化带、树穴等区域进行全面清扫保洁,做到“六无六净”(“六无”为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沙石、无泼洒物、无污泥积水、无人畜粪便;“六净”为人行道净、沟眼净、树穴净、落沙井净、花坛周围净、墙脚净),保洁率达 100%。

2)道路两旁至墙边或滴水处内(含道路两旁两米内卫生范围)做到无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物等,确保道路大环境整洁。

3)及时清理、清扫路上出现的油污、渣土等污染物。

4)定时清扫及收运居民产生的建筑垃圾。

二、和平镇生活垃圾收运制度

1、垃圾收运频次为日产日清。

2、垃圾产生路线

每辆收运车需采取就近原则服务相近的垃圾桶。

3、垃圾收运成效:

1)垃圾产生应符合作业要求,必须全部运往垃圾转运站;

2)垃圾桶周围整洁,无垃圾满溢落地现象,确保垃圾及时得到清理;

3)车容保持整洁,密闭化运输,不沿路撒漏飞扬,车体外部无污物、

污垢,标志清晰;

4)车辆使用后无乱停放现象,驾驶员需按规定着装;

保洁

等级

果皮(片/1000m2)

纸屑、塑料(片/1000m2)

烟蒂(片/1000m2)

痰迹(处/1000m2)

槟榔汁(处/1000m2))

污水m2/1000m2)

其他(处/1000m2

三级

≤8

≤10

≤10

≤10

≤10

≤1.5

≤6

四级

≤10

≤12

≤15

≤15

≤15

≤2.0

8

5)垃圾装运量应与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

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7、项目实施地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镇区
8、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9、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9、项目或项目包是否属于流标废标重新采购: 否
10、是否进口产品: 否
11、是否备案: 是
12、是否属于多包项目: 否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其它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注册时间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企业注册时间实际缴纳提供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开标时间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请于 2021年09月2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 至 2021年09月29日17时30分 ,从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1号林业大厦7层 获取采购文件。
和平镇2021年购买垃圾收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开标时间:2021年10月08日15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3.1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1号林业大厦7层,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 场递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六、公告期限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1、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2021年09月24日08时30分2021年09月29日17时30分止。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年10月08日15时00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海南信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1号林业大厦7层
联系人: 王毅弘 联系人: 林兴
电话: 86350247 电话: 0898-66702362
2021年09月23日20时20分
Email:hizw@hainan.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22 备案号:琼ICP备05000041号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技术维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省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举报电话:0898-6520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