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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8 00:36: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通知》(琼府办〔2011〕226号)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建管〔2011〕265号)的要求,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下称省政务中心)招投标平台于2011年12月26日试行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为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必须提交的资料

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是企业进入省政务中心招投标平台开展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的前提,是确保电子招投标和计算机辅助评标活动有效实施的关键,企业注册登记必须按照企业类型(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政府采购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一)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咨询、造价、测绘等)和招标代理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必须提供如下资料(括号里有文字说明的,即是要求提供的资料)。

1.诚信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开户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人营业执照

7.企业资质(如无相关资质,必须出具一份无资质说明函,加盖公司公章后扫描到网上“其他资料栏”并交至308房)

8.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设计、咨询、监理、造价、测绘和招标代理类等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9.企业业绩至少3个(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新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网上扫描业绩时,扫描合同的几张主要页面即可,不必每页扫描,通用条款不必扫描;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测绘和招标代理类等企业,如无中标通知书或无竣工验收证明,或者是无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可在网上注册资料时用合同中的某一项内容代替)

10.企业获奖情况(即企业获得有关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证书和奖状等,提不提供企业视情而定,数量不限)

11.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至少5名(请提供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至少提供一种相关证书,比如注册建造师、造价员、招标师、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等国家各部委或省级委、厅、局颁发的证件③公司给个人缴纳的社保材料,个人明细单或一张涵盖5名技术人员在内的社保并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的总表亦可)

12.税务登记证和完税证明(即企业纳税情况,新成立的企业亦需提供完税证明)

13.其他资料(有关资质证书等,企业视情提供)

准备以上资料时,只需提供正、副本中的任意一种就行,扫描彩色原件到网上时也是提供任意一种即可。在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必须把有关证件的原件扫描到相关信息栏,开户许可证扫描到“企业基本信息”栏,税务登记证扫描到“企业纳税情况”栏,组织机构代码和营业执照扫描到对应栏(如是“三证合一”的证件,只需扫描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和“企业纳税情况”中的任意一栏即可,不必扫描三次),诚信廉政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的“其他资料”栏。

网上信息注册完毕,把所有证件(书)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诚信廉政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一并胶装),每页加盖公司公章,由经办人携带公司资料原件到省政务中心60号窗口审核(法人亲自办理时可不携带“委托书”,胶装成册的书本和网上资料亦无需委托人身份证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交1份至60号窗口工作人员作为存底备查。经办人携带公司资料原件和身份证到现场审核时,无需携带企业法人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只有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查并符合有关要求了,网上注册的信息资料准确无误了,网上注册的建设工程类和招标代理类企业3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才具备报名投标资格。

(二)政府采购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须提供如下资料。

1.诚信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开户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人营业执照

7.税务登记证

准备政府采购投标企业资料时,无需提供人员社保和企业纳税信息,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正、副本中的任意一种就行,扫描彩色原件到网上时也是提供任意一种即可。在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必须把有关证件的彩色原件扫描到相关信息栏,开户许可证扫描到“企业基本信息”栏,税务登记证扫描到“企业纳税情况”栏(如是“三证合一”的证件,只需扫描到“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和“企业纳税情况”中的任意一栏即可,不必扫描三次),诚信廉政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必须上传到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的“其他资料”栏。

网上信息注册完毕,把所有证件(书)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诚信廉政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一并胶装),每页加盖公司公章,由经办人携带公司资料原件到省政务中心60号窗口审核,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交1份至60号窗口工作人员作为存底备查。经办人携带公司资料原件和身份证到现场审核时,无需携带企业法人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只有携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审查并符合有关要求了,网上注册的信息资料准确无误了,网上注册的政府采购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才具备报名投标资格。

审核通过以后,建设工程类和招标代理类企业需要办理电子锁才能在系统中提交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类企业不需要办理电子锁。

(三)企业信息变更或增补资料须提供如下资料。

1.诚信廉政承诺书(见附件一)

2.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3.法人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变更或增补资料申请(必须说明变更或增补资料的原因和具体内容,没有固定模式,加盖公司公章)

5.变更或增补资料的复印件(变更或增补什么资料就拿什么资料来到现场审核)

以上资料必须在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提供彩色原件扫描件,同时把所有证件(书)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诚信廉政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一并胶装),每页加盖公司公章,由经办人携带公司变更的资料原件到省政务中心60号窗口审核,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交1份至60号窗口工作人员作为存底备查。无需携带企业法人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审核。

二、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流程与操作步骤

1.登录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izw.gov.cn/),点击右下角的“电子招投标”按钮,进入到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建议用IE8或搜狗浏览器)。

2.点击首页的:“海南省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按钮,进入到系统登录页面,点击“注册”按钮注册用户,按照提示填写资料信息。请认真选择企业类型,选择错误并提交资料以后便无法更改,必须重新注册,不懂不会的请咨询65203207。

3.注册完成后,登陆系统按照企业类型填写相关文字说明并扫描相应的证件(书)彩色原件扫描件,扫描完成后,点击“功能导航”栏目下的“提交与撤回”按钮,按照提示进行提交(提交到“海南省政务中心”,不要提交到其他市县政务中心),先提交再到现场审核资料。如提交后发现有录入的信息有误,可自行登录系统,按以上操作点击“撤回”进行修改,然后再提交。

4.省政务中心对复印件和网络上传的扫描件进行对照审核,如系统中注册登记的企业信息无误,“资格状态”下的“当前企业招投标资格状态”为“待审核”和“无效”,说明还没有审核通过;显示“有效”,或在“提交与撤回”下的“档案审核状态”为“已发布”,即说明企业信息登记成功,该投标企业就具备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资格,可以购买、下载标书操作。

5.企业信息审核通过后,如果要增补资料或变更信息,请登录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点击“档案变更”模块,就可以对审核通过的所有信息进行变更。在“档案变更”模块,请谨慎操作,系统均有记录,变更什么内容,就拿什么内容复印并与承诺书、委托书、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并胶装,再带公司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政务中心60号窗口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后,变更的信息才有效。

三、招投标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有关说明与要求

(一)有关说明

1.关于完税证明。这里所指的完税证明,是指企业向所在注册地税务机关正常上缴的各种税种,如营业税、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工会费等税种,不必面面俱到,提供其中一种即可,但必须加盖税务机关公章;如果是通过电子银行缴税的,要提供银行回执单原件,但征收机关必须是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在办理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时,至少要提供最近3个月以来的完税证明,每个月一张,也可以是一张汇总表。

2.关于业绩。建设工程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投标需要,提供最近5年来所取得的3个业绩(新成立的公司因无业绩可不提供)。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和监理类企业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竣工验收证明;建设工程设计、勘察类企业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竣工验收证明视情提供;招标代理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3.关于企业技术人员。建设工程投标类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必须提供不少于5人的技术人员资料,技术人员的证件资料由企业按照自身投标需要酌情提供,但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加盖当地社保局公章的社保材料。

4.关于人员社保。企业信息资料中所提供技术人员资料时,必须提供该人员在本企业缴交的最近1-2个月的社会保险明细单或企业缴交的一张综合表(其中必须有所提供该技术人员的社保信息),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如果一些企业存在隶属关系,技术人员不在本企业缴纳社保的,必须由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隶属关系,并提供在总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的社保清单。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2015年6月5日海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琼府〔2015〕36号),所有外省建设工程类企业在省政务中心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备案时,均无需提供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

(二)各类信息中涉及到证书、证明的均需上传原件的清晰彩色扫描件,并且要篇幅大小合适,系统中上传的扫描件要求扫描格式为jpg,尺寸为A4,每张大小在1M之内,多页资料分页扫描,空白页可不扫描。扫描件须加上真实有效的文件名,如可取名为:营业执照、工程建设甲级企业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等,推荐使用IE和搜狗浏览器。

(三)系统信息录入完成后,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携带所有证件(书)原件和胶装成册的复印件资料到省政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法人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无需携带原件)。

(四)企业在办理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除提交一份给省政务中心存档以外,建议预留一份备用,以方便在审核资料发现问题后能够及时地按照省政务中心的要求,在网上进行校对并修改资料。

(五)在办理企业信息备案时,务必填写公司和经办人联系电话、或熟悉企业各方面信息资料的人员的联系电话,以方便告知在审核资料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修改。

(六)企业在办理企业信息注册登记时(包括信息变更或增补资料),必须对照复印件与网上信息资料进行认真核对,检查网上扫描的资料与复印件是否一致(包括副本号、注册号和编号等均必须一致,否则退回修改)。企业信息资料在网上扫描上传并保存以后,最后提交才算完成操作。如果企业信息资料处于“编辑”的档案状态,说明所有资料均没有提交成功;如果“档案审核状态”处于“待审核”的档案状态,说明所有资料提交成功。

(七)企业录入的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廉政承诺书》中的约定予以处理。

四、咨询电话及其他

1.查询企业信息是否已经注册登记、备案是否通过、是否有效等问题,请致电:0898-65355095。

2.在进行企业信息注册登记中,如填写资料遇到无法登陆、无法扫描、无法上传资料、无法选择企业类型、无法提交资料和“该用户名已经存在”等不明白、不会操作以及如何下载标书、报名缴费、交保证金等技术性的问题,请致电:0898-65203207。

3.建设工程类和招标代理类企业登记注册并审验资料后,办理密码锁、续费、变更公司名称或变更法人以后需要变更密码锁时,请致电:0898-65221781。

4.关于缴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等相关问题,请致电:0898-65355520。

5.曾经登记注册过或已成功备案的企业,因密码遗忘无法登录需找回密码时,提供以下材料交至省政务中心308房办理:①查询或找回用户名与密码的申请书原件(无固定模式,根据密码丢失原因写申请,盖单位公章);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人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④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盖单位公章。

6.企业信息注册登记资料受理地点: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0号窗口。(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

7.投标企业缴交报名费以后,请拨打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并向该公司开具发票。


附件:

一、诚信廉政承诺书.doc

二、授权委托书.doc

三、胶装复印件封面.doc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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