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就“海南省新吴溪澄迈段河道疏浚工程”项目(编号:cmzw20200617002)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06月17日在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登记。(由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出现遗漏工程量,导致投标单位无法响应报价),现我单位申请做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款控制价由原来的“控制价金额为 14549079.62 元”变更为“控制价金额为16663374.32 元”
(2)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修改为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并且以最新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于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故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07日09点00分延期至2020年07 月10日09时00分,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点00分延期至2020年07月10日09时00分,原开标室不变。
招 标 人:澄迈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 17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1356038796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祥路春江壹号 17楼
联 系 人: 田工
电 话: 1321579750
2020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