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我单位委托,就“澄迈县人民医院综合大楼室外配套项目施工”项目(编号:cmzw20201106004)组织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0年11月06日在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登记。(由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出现不必要的工程量,导致建设单位投资指标受到影响),现申请做如下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5 招标控制价及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款控制价由原来的“控制价金额为 43099537.4 元”变更为“控制价金额为41389976.68 元”
(2)将招标文件中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内容全部修改为最新的工程量清单,并且以最新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由于投标截止时间满足15日,故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原开标室不变。
招 标 人:澄迈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17号城投公司五楼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13876739595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通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海航豪庭南苑一区七栋1602房
联 系 人:柯工
电 话:15595670809
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