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调整挂网价格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1 8:38:41 浏览次数:1265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五批药品集中采购、“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和重庆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已在我省平台挂网的第五批国家集采未中选品种(附件1),按照“全国挂网最低价,且不高于上海第五批国家集采非中选品种议价红线价格”进行调价。

调价具体流程见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网站“首页-服务大厅-[生产企业]海南省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生产企业挂网状态以及价格调整”。调价原因里面必须注明“第五批国家集采未中选品种调价”,并提交全国最低价的承诺函(自拟)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未中选品种自主报价表》(附件2),目前未有“议价红线价格”的,按上述方式调价后,如后期产生“议价红线价格”,在海南平台的挂网价格需按不得高于“议价红线价格”进行价格联动。挂网价格已是全国最低价的品种也需要进行调价申报,中选品种同厂家的其他规格需按差比价计算调整价格。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109日下午5点。届时未按要求调价的,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暂停交易。在我省挂网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超过三家的(不含原研药和参比制剂),对其他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进行撤网(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汇总表(10.8更新)

2、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海南未中选品种自主报价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93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