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2023年度第二批挂网药品价格监测和问题品种处置工作相关问题的解答
信息来源: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2264

    近日,我中心印发《关于开展全省2023年度第二批挂网药品价格监测和问题品种处置工作的通知》,目前已收到医药企业的各类申诉信息和问题咨询电话。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1.问:已按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如何查询申诉结果或进度?

    答:因工作程序原因,平台对企业所提申诉不在网上一一回应,但会按照相关流程,于申诉材料提交截止日后,统一对材料进行汇总、分类处置并上报,待医保局答复后我中心将在网上统一通知。在此期间所涉药品正常挂网交易。

2.问:通知中云南省的挂网价格残缺(只有整数位,小数位数据缺失)与云南省实际挂网价存在差异,如何处置?

答:请相关企业按通知要求对此类药品,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并附云南省挂网价格截图。我中心核实无误后即将涉及药品移出《存在价格问题的药品目录》名单。        3.问: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后,产品以集采身份挂网,而同名同厂家同规格不同包装品种仍以其他类直接挂网。执行集采价格后以其他类直接挂网的品种已无销售也未调价,如何处置?

答:目前,平台已对集采中选药品的其他类直接挂网品种暂停交易(暂未暂停的已将在筛查后暂停)。请各企业按通知要求对其他类直接挂网品种,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并附集采价执行后无销售截图(含线下向公立医疗机构销售承诺书),便于后续核查处置。

4.问:通知中有部分采集到的药品价格为外省集采价格,如何处置?

答:请按通知要求对此类药品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并附采集省份体现集采价格的截图。  

5.问:通知中有部分采集到的药品价格,相应价格品种在采集省份已三年无交易怎么办?

答:请按通知要求对这类药品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并附采集省份此价格品种三年内(指2023111日前三年内)无交易截图。              

6.问:通知中部分采集到的药品价格为采集省份的议价价格怎么办?

答:请按通知要求对这类药品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并附采集省份议价价格截图。

7.问:通知中部分采集省份的药品价格有误(相应品种在采集省已撤网、采集价为非省级平台挂网价)怎么办?

答:请按通知要求对这类药品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并根据不同情况,附相应采集省份能充分说明情况的截图。

8.问:是否此次目录中的所有药品企业,都将进行信用评价?

答:不是,我中心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2020版)》《海南省药品挂网采购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家和我省近期价格治理有关工作安排,根据申述具体情形开展核查处置,对属于信用评价范围的,将按程序统一进行信用评价。

9.问:如何对原提交申诉材料进行补充?

    答:请将补充材料发至通知指定邮箱,邮件名统一用“公司名称+原申诉材料+补充材料(以此件为准)”,原申诉材料和此次补充材料集成为一个文档,补充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1120日。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66529861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