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集采第八批非中选品种按上海红线价进行调价的通知
信息来源: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2925

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请各药品生产企业对国家集采第八批非中选品种进行价格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集采第八批非中选品种挂网价格须按照不高于上海红线价格进行价格联动。价格联动规则为:以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最小制剂单位(片、粒、支等)红线价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4位),乘以包装数量后作为联动参考价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对超出上海红线价格的,各企业须对高出部分进行调价。若上海红线价格有调整,各企业须及时对挂网价格进行价格联动。

二、请各生产企业在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挂网价格自查,并在平台提交调价申请。对超出上海红线价格又没有按规定提交调价申请的,平台将按省医保局要求对高价药品进行撤网及信用评价。


特此通知。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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