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用途:海口市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需要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日期(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中标人 | 地址 | 中标价(元) |
---|---|---|
海口新希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海口市滨海大道131号东方洋大厦三楼 | 0.00 |
海南新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2-1号五楼 | 0.00 |
海南现代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 海口市南宝路3号南宝电脑城8楼 | 0.00 |
海口市旺业职业培训中心 |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H工业大道五号 | 0.00 |
中标标的名称:职业培训社会组织服务机构项目采购
规格型号:/
数量:1项
单价(元):/
服务要求:1、具有成熟稳定的职能部门架构体系,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有序,建立了包括办学章程、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财务制度、档案管理、卫生及消防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内控机制科学、合理、高效,具备较强的组织保障功能。
2、培训场地条件,职业培训服务机构应具备自有或租赁场所。有办公用房;理论课教学场所具备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基本设施齐全;实习操作场所能满足实训需要。
3、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教学和管理人员队伍以及专家服务团队。专职校长(主任)、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四级(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含)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每个专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培训资格,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四级(含)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含)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执行机构、服务团队、培训场所,能为培训对象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
5、承诺愿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承担职业培训任务,确保培训质量。
6、选定的职业培训服务机构,根据工种特色和综合评比,由海口市琼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培训任务。
7、培训机构须具备《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琼财【2018】152号)、《海口市财政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海财社〔2018〕3181号)规定的创业培训或技能培训部分工种培训资质,且具备相应或相近工种的培训经验满足职业培训需求。